电动葫芦(行吊)安全操作规程
一、起吊前应先检查电源、钢索,传动机械等是否处于良好状态,上下左右操作是否正常。
二、行车操作要缓慢,轻吊轻放,禁止超负荷使用,严禁起吊埋在地下的物件。
三、被吊的物件必须绑牢,不准倾斜起吊重荷,吊运时应使物体保持平衡,放置稳妥后,方可松钩,吊物下面严禁站人。
四、吊运物体的高度,必须比运行线上的物件高出0.5m以上。
五、电动葫芦应由专人操纵,操纵者应熟练掌握操作规程。
六、工作完毕后,必须把电源的总闸拉开,切断主电源。
门 卫 职 责
一、对出入工厂的人员和车辆要认真检查、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厂,禁止携带无手续、账物不符的公物出厂,一经发现,扣押物品,交厂处理。
二、汽车完工出厂须持有财务结算手续,51262019220 ,特殊情况需经领导批准。
三、凡在工厂统一休息日或节假日进入厂区的员工须经厂领导或值班人员同意,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四、厂生产禁止吸烟,禁止无关人员和儿童进入生产工。
五、门卫必须严格执行门卫管理规定,忠于职守,遵守纪律,优质服务,不得脱岗。
六、工作中遇有个别违章无理取闹,干扰门卫正常工作者,经耐心劝说无效,当即报厂领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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